经济补偿金的最长年限是多少?
开化刑事律师
2025-04-25
经济补偿金的最长年限因具体情况而异。若指的是工伤保险中的经济补偿金,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33条规定,工伤职工经诊断为一至四级残疾并进行生活自理能力鉴定的,生活不能自理的,由原用人单位承担长期护理费用。如果在一年内伤残程度尚未稳定,可以延长观察年限,但每次不超过一年。若指的是非法用工导致的经济补偿,《劳动合同法》第92条规定,雇主延长工作时间、强迫劳动或克扣工资等情况下,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,不受普通违约金400%的限制。若指的是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,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7条规定,经济补偿按服务年限计算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,且不超过12个月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三条:规定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由原单位承担长期护理费用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九十二条:规定雇主违反禁用延长工作时间、强迫劳动或克扣工资等情况时,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,不受普通违约金400%的限制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七条:经济补偿按服务年限计算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,且不超过12个月。
上一篇:在我国,如何进行离婚诉讼?
下一篇:暂无 了